茂名公积金:“商转公”惠民政策
  2025年4月1日,《茂名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》正式实施,并于当日成功办结首笔“商转公”贷款业务。截至目前,全市已受理“商转公”贷款业务81笔3538.7万元,为缴存职工节约贷款利息约235.2万元。

  近年来,市公积金中心针对部分缴存人购房时,因没参缴公积金,而不能享受公积金低息贷款政策,只能选择商业贷款购房的实际情况,想群众所想,做群众所盼,主动作为,为群众谋利益。通过深入调查研究,广泛征求意见,制定了《茂名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》。办法的实施,不仅为背负商业贷款的购房者减轻了还贷压力,还使其通过对冲还贷、提前还贷、更改还贷期限等方式在资金使用方面有更多的自由选择权,真正享受到了公积金缴存人应有的政策红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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