茂名公积金提取攻略
 茂名公积金提取方法

  1、办理流程

  (一)线上办理

  1.申请:根据办事需求到相应的办事事项录入相关信息,按要求进行网上申请。

  2.受理:后台工作人员或系统对申办信息进行受理。

  3.审核:不符合受理条件的,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补交的资料。审核通过的,由住建部结算平台实时支付。

  (二)线下办理

  1.申请:申请人到窗口提出申请,提交申请材料。

  点击进入查看:线下所有窗口信息

  2.受理: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,符合申请资格,并材料齐全、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办理审批。不符合受理条件的,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补交的资料。

  3.审查:窗口人员进行书面审查。

  4.决定:窗口人员审批,予以通过的,由住建部结算平台实时支付;不予通过的,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补交的资料。

  (三)办理提取

  经审批准予提取的,职工或其委托代理人凭居民身份证、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市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的《茂名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》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。

  2、提取情形

  (一)租房;

  (二)购买自住住房;

  (三)建造、翻建自住住房;

  (四)偿还住房贷款本息;

  (五)出境定居;

  (六)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;

  (七)死亡或被宣告死亡。

  3、证明材料

  职工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的,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,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,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原件,同时根据提取原因提供如下有效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。已使用两次公积金贷款或有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的,不能进行购、建房或偿还住房按揭商业贷款提取。

  (一)租赁商品住房

  居民身份证件、婚姻状况证件或材料原件、夫妻无房产证明材料原件

  (二)租赁廉租住房、公共住房

  居民身份证件、婚姻状况证件或材料原件、租金缴纳的单据或发票原件、房屋租赁合同原件

  (三)购买商品住房

  居民身份证件、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、首付款发票(首付20%以上)原件、婚姻状况证件或材料原件

  (四)购买二手住房

  居民身份证件、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原件、契税完税证原件、购房发票原件、房产买卖合同原件、婚姻状况证件或材料原件

  (五)建造、翻建自住住房

  居民身份证件、婚姻状况证件或材料原件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、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、报建工程总量一半以上的房屋相片、建筑材料单据原件

  (六)偿还住房贷款本息

  居民身份证件、婚姻状况证件或材料原件、住房贷款合同原件、购房合同或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、已还款金额的说明材料

  (七)出境定居

  职工身份证件、出境定居证件或材料原件

  (八)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

  居民身份证件、劳动技能鉴定书或残疾证原件、解除劳动合同书或失业证原件

  (九)死亡或被宣告死亡

  身份证(提取人及缴存人)、配偶或直系亲属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证件或材料原件、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材料原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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